开图微讲座——三字经(七)

发布时间:2019-08-07

故事汇之“于谦断案”

有一姓张的富翁,到七十多岁才生一子,取名一非,平时只叫张一。富翁病重时,儿子才两岁,他想把家产留给儿子,又怕女婿女儿谋财害命,于是写了这样的遗书:“张一非我子也家产尽与我婿外人不得争执。”女婿看了,大喜过望,将家产据为己有。

张一长大后,告到巡抚衙门。于谦反复阅读遗嘱,决定把主要财产断给张一。女婿的断句是这样的:张一/非我子也/家产尽与我婿/外人不得争执。于谦的断句是这样的:张一非/我子也/家产尽与/我婿外人/不得争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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